中國人力資源開發研究會會員管理辦法
第一章 總則
第1條 為滿足廣大人力資源從業者加入中國人力資源開發研究會的要求,加強對會員的管理,根據《社會團體登記管理條例》和《中國人力資源開發研究會章程》,制定本辦法。
第2條 凡承認和遵守《中國人力資源開發研究會章程》的單位和個人,自愿申請,按時交納會費,積極從事人力資源實踐與研究工作,經研究會審核符合入會條件者,均可登記成為本會正式會員。
第3條 中國人力資源開發研究會采取單位會員和個人會員制。中國人力資源開發研究會的會員由中國人力資源開發研究會統一發展和管理。
第4條 申請加入研究會的會員,必須具備下列條件:
(一) 擁護研究會的章程;
(二) 有加入本研究會的愿望;
(三) 在本研究會的業務領域內具有一定的影響。具體要求為:
單位會員: 應是在人力資源開發的理論研究和開發活動中,作出較好的成績,在社會上有一定影響的企事業單位和其他組織。
個人會員: 應是在人力資源開發理論研究、教學活動、實際管理和開發利用方面有較高水平、較多經驗和相當成就的個人。
無論是單位或個人,欲加入本會,均需要提交入會申請書。
第二章 單位會員
第5條 單位會員包括:
1.各地人力資源研究機構及有關人力資源學術團體;
2.各院校人力資源教學和研究機構;
3.在國內開展人力資源實踐工作較好的企業;
4.在國內有較大影響的人力資源服務機構
第6條 單位會員入會程序
1.填寫《中國人力資源開發研究會單位會員申請表》;提供申請單位有效證件復印件(2份),申請單位詳細介紹材料;
2.入會申請書經本研究會理事會或理事會授權由常務理事會討論通過;
3.由研究會授權秘書處頒發《中國人力資源開發研究會單位會員證書》。
第7條 單位會員每年交納會費:
第三章 個人會員 第8條 個人會員入會條件:
凡具備下列條件之一者,可申請入會:
1.從事人力資源教學和科研工作;
2.在企業或相關部門從事人力資源管理相關實踐工作;
3.從事人力資源服務工作;
4.在讀人力資源專業碩士、博士研究生;
5.其他熱心人力資源開發事業且成績突出者。
第9條 個人會員入會程序:
1.填寫《中國人力資源開發研究會個人會員申請表》;
2.入會申請書經本研究會理事會或理事會授權由常務理事會討論通過;
3.由研究會授權秘書處頒發《中國人力資源開發研究會會員證書》。
第10條 個人會員按登記周期交納會費,每個登記周期4年,共2000元,即每年500元;登記周期結束后,可重新登記,交納會費,更換會員證。
第四章 權利和義務 第11條 會員享有下列權利:
(一)有選舉權、被選舉權和表決權;
(二)參加研究會和分支機構組織的各項活動;
(三)獲得本研究會各項服務的優先權;
(四)有對本研究會工作的批評建議權和監督權;
(五)對本研究會其他會員的違法行為的檢舉權和本人的申訴權;
(六)入會自愿、退會自由。
第12條 會員履行下列義務:
(一)遵守本研究會章程,執行本研究會的決議;
(二)維護本研究會的合法權益;
(三)執行研究會會員的自律要求;
(四)完成本研究會交辦的工作;
(五)按規定交納會費;
(六)向本研究會反映情況,提供有關資料。
第13條 會員退會應書面通知本研究會,并交回會員證。會員如果一年不交納會費或不參加本研究會活動的,視為自動退會。
第14條 會員如有嚴重違反本章程的行為,經理事會或長常務理事會表決
通過,予以除名。
第15條 除了以上規定外,研究會對下屬分會的會員和項目的學員的入會有以下具體規定:
原則上所有下屬分會會員和研究會開展的項目學員均可志愿成為研究會會員,可免交第一年的會費。